本报讯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国家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各类网络安全事件频发,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不断升级。从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践来看,发生网络安全事件后,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利于及时处置网络安全事件,防止危害扩大或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五条明确,网络运营者应当在发生危害网络安全的事件时,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办法》作为专门规定,为网络运营者明确了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的具体要求。此外,网络安全事件报告是国际惯例,近年来,美国、欧盟、澳大利亚、印度等均通过立法或指令建立强制性的网络安全事件报告制度,明确网络运营者事件报告时限等要求。
《办法》的适用范围和事件报告主体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运营网络或者通过网络提供服务的网络运营者。《办法》所指网络安全事件是指由于人为原因、网络遭受攻击、网络存在漏洞隐患、软硬件缺陷或故障、不可抗力等因素,对网络和信息系统或其中的数据和业务应用造成危害,对国家、社会、经济造成负面影响的事件。
《办法》规定,涉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网络运营者应当第一时间向保护工作部门、公安机关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属于重大、特别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保护工作部门在收到报告后,应当第一时间向国家网信部门、国务院公安部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半小时。
网络运营者属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应当及时向本部门网信工作机构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属于重大、特别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各部门网信工作机构在收到报告后,应当第一时间向国家网信部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国家网信部门收到报告后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其他网络运营者应当及时向属地省级网信部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4小时。属于重大、特别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省级网信部门在收到报告后,应当第一时间向国家网信部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并同时向同级有关部门通报。
《办法》明确,对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网络安全事件造成重大危害后果的运营者依法从重处罚;对采取合理必要的防护措施,有效降低网络安全事件影响和危害,并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的运营者,可视情从轻或不予追究责任。同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报告所获悉的较大以上网络安全事件。
目前,网信部门已开通六类网络安全事件报告渠道。一是可拨打12387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热线按语音提示进行报告;二是可访问网络安全事件报告官网12387.cert.org.cn进行报告;三是可微信搜索“12387”小程序,进入首页后点击“事件报告”;四是可关注“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CNCERT”微信公众号,点击“事件报告”;五是可发送邮件至邮箱12387@cert.org.cn报告;六是可发送传真至010-82992387报告。(记者 苏德悦)
来源:人民邮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