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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动态
关于遴选“石化化工行业数字化转型成熟度符合性评估”评估服务机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4 13:49:59

各有关单位:


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下,石化化工行业数字化转型推进中心(简称“推进中心”)组织编制了行业标准《石化和化工行业数字化转型成熟度评估》(HG/T 6346-2025,以下简称标准)。为进一步推动标准在全行业的实施应用,现开展首批“石化化工行业数字化转型成熟度符合性评估”评估服务机构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服务机构申请条件  


评估服务机构是指自愿且有能力独立开展石化和化工行业数字化转型成熟度评估服务的企事业单位。至少应具备以下基础条件:


(1)推进中心成员单位;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 500 万以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除外),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无失信违法行为;


(3)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具有开展成熟度应用推广活动所必须的设备(硬件和软件)以及配套资源;


(4)具有石化和化工行业数字化转型产品和解决方案、管理咨询认证等相关的市场推广和开拓经验,具备石化和化工行业用户基础;


(5)具有10名以上符合条件的评估师,其中至少2名符合条件的主任评估师(首批不要求);


(6)应具有满足要求的管理制度,具备完善的过程控制文件,对其开展石化和化工行业数字化转型成熟度应用推广工作、评估活动等进行有效控制,包括但不限于组织运营管理制度、公章使用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


二、评估服务机构遴选程序  


(1)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上述条件自愿申请,按要求填写申请表(见附件),于2025年10月24日前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邮寄至石化化工行业数字化转型推进中心秘书处,同时将电子版(Word版及加盖公章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推进中心评估诊断组组织专家对申请机构条件进行评审,推进中心秘书处综合考虑申请情况、专家意见、地域分布等确定首批评估服务机构;


(3)评审结果将在推进中心公众号及石化化工行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http://59.110.126.139:8080/home,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公告遴选结果。


三、评估服务机构主要职责


(1)按照推进中心评估诊断组起草制定的评估管理规范、评估人员资格注册管理、评估作业指导书等评估规范性文件及相关作业指导文件,依托公共服务平台开展第三方符合性评估,接受推进中心秘书处组织的评估结果复核、现场抽查;


(2)2025年完成评估企业20家以上,2026年后完成评估企业100家/年以上,不同评估等级定额收费。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景老师  电话:13683171208

邮箱:jinghao@china-aii.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403号楼


附件:石化化工行业数字化转型成熟度符合性评估”评估服务机构申请表



石化化工行业数字化转型推进中心秘书处

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

2025年9月24日